zik


:) cana:zik你就不能为每个... @_@ cana:我是失恋了,所以有点... ^_^ M:你长大了。也谢谢你。 :-) 夏草:No Judge, ... Orz zik:谢谢你推荐这些书和作... Orz M:我没有用你推崇的文字... ('.') M:抱歉打扰,我是想发悄... O_o zik:welcome to... :( sally:生活不是一般的糜烂啊... :D zik:我只看到了太阳,没看... :-/ qwx:中午的天,一边开着太... :-> sally:你丫酒量又见长啊,我... -_-||| cana:写不出来,但我知道爱... :) cana:只能喝三两洋河,不吐 :( cana:小白,我爱你 我有...

On the road

2010-03-12 00:13:31 还没留言,我来 »

你说:

“这里给我心如止水的感觉,我想又一次说:我喜欢上这种驻足停下的感觉了,似乎洗去了我一路的疲惫。”

我也喜欢能让我驻足停下的旅行,甚至,是只喜欢。

然而矛盾啊,旅行,却想停下。

朱家角的夜啊,那么静,那么静,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2010-03-11 04:09:00 还没留言,我来 »

精神状态是种奇妙的东西。具体到我身上来说,精神状态好的时候,哪怕半夜三点,犯困,饿着肚子,也会毫不犹豫地把晚饭时和狐朋狗友摊下的一堆碗筷洗掉;不好时,烧个榨面也懒得盛碗里,端着锅直接吃完,再随便一扔,看上一星期也不觉得碍眼。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精神状态是种看得到摸得着的东西,即使看到摸到的是碗筷。

万般皆下品,鼻涕似个长

2010-03-09 17:15:55 4 留言 »

今天特别冷,在朱家角,三月份这么冷的天,很少见吧。

太阳扭扭捏捏地时隐时现,我醒来时,阳光正好透过天窗,打在我的脸上,依然打不散晚睡的疲惫。昨晚忘了用老李和林表弟的作品遮住天窗,阳光就乘机溜进来,虽然并不受欢迎,至少让我知道,今天不再下雨,在连绵几天的春雨之后。这雨太过冰冷,也许叫做冬雨更恰当。

起来后点了根香,感受着那香气像龙骑海,慢慢占领整个屏幕,屋子里的秽气被渐渐吞噬。闭上眼睛,是个梦境。

吃完饭在楼上坐着,把两个电暖器全开上,还是不够暖和。已经两点多了,我才吃了早饭。在朱家角的生活要说还是凄惨的,往往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今天的早饭好不容易有了,而且丰富,就多吃了点。坐在电脑前开始犯困,突然想起犯困的传统也算悠久。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去自习,一般是吃完饭直奔教室。坐定了翻开书,扫上几页,就开始犯困,趴在桌上睡觉,只要半小时,口水就能流半桌子,半边脸泡在口水里,粘呼呼的极恶心,而且脸贴着桌子导致血液流通不畅,还发麻。每每醒来后抬头顾盼,像个腌猪头在左右摇晃。

想着那些优良传统,困意依然。下楼弄了杯咖啡,再点上一根烟,顺手拿本书,是法国作家弗朗索瓦丝·萨冈的《你好,忧愁》(Bonjour Tristesse),想起前几天刚看了她的电影传记《你好,忧愁:少女萨冈》(Sagan)。与法文标题的简洁相比,中文标题显然取巧,借《你好,忧愁》的知名度引诱观众。看完电影的那天晚上,还恰好在“这儿”碰到旅居在朱家角的一个法国朋友,我们用他有点蹩脚的中文和我非常蹩脚的英文谈起这个话题。他很有趣地评价了萨冈:In France, She is a famous writer, but not a famous person.

放下咖啡杯,随意翻到一页,阳光照着书本,看到一股流动的热气,我才意识到电暖器已经热了。热气在升腾,经阳光一照,投在书本上,那种流动的气息纯洁,甚至圣美。咖啡、香烟、阳光、热气与萨冈的组合,像极了小资生活,然而除去这种不良念头,在这间破旧且摇晃的小阁楼上,确实存在一种圣洁的精神之美,这美的气场就在我身边流转。

阳光里热气流动的书本上,萨冈写了这样的句子:翌日早晨,我彻底清醒过来,略微感到有些疲劳,脖子有点落枕。如每日早晨那样,阳光洒在我的床上;我蹬开毯子,脱去睡衣,让赤裸的脊背晒在太阳下。我把脸枕在交叉的手臂上,看到的最近的东西,是布床单上的大花点,稍远一些,是一只在方砖地上踌躇不前的苍蝇。阳光柔和而温暖,仿佛晒酥了肌肤下的骨头,仿佛对我进行着一次特别小心的热疗。我真想就这样凝止不动地度过整个上午。

some days ago

2010-03-08 20:29:39 还没留言,我来 »

这个疲惫伤感的夜,尚可抵御的孤单弥漫,做过的傻事辜负过的人,和眼前的电影重叠,分不清孰真孰幻,可爱的脆弱,可笑的强悍,看不到的彼岸。

有个人在深更半夜的小木屋里看恐怖片

2010-03-07 04:49:30 还没留言,我来 »

一个人。

小木屋。

深更半夜。

看恐怖片。

闪灵》(The Shining)。

美国佬电影大师,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名作。

如果给我一个不那么恶劣的环境,说不定还会觉得更恐怖一些。然而就一个人在深更半夜的小木屋里看恐怖片,没有硬梆梆的神经,是会吓坏的。所以,我只好先把自己的神经搞得硬梆梆,一路看下来,就不觉得恐怖了──对影片思考的注意力麻痹了感受恐怖的神经末梢。

感谢库布里克。

晚安,闪灵。

Perfect New Year’s Eve

2010-02-15 03:23:55 2 留言 »

年三十。

大约10点被拖起床,连头都没时间洗,就被塞进车里,运到上路西。大概就睡了5个小时,所以一路上晕晕乎乎。很快就要吃中饭,大舅打了三斤白米酒来,就大舅、我爹和我三人喝。结果我喝了一斤半,居然没有醉。这酒很有些度数,后劲很足。大舅说这酒是一户人家嫁女儿,酿了宴客的,大概一斤米兑八九两水。而一般做来卖的酒,一斤米兑一斤二两水。

虽然没醉,还是晕的,且兴奋。喝完酒无所事事,我就找来斧头劈柴。容易劈的木头早被外公干掉了,剩下的都是极硬的树根。我随便找了一块大的来劈。那块木头硬得惊人,纹理错综复杂,死死缠绕在一起,一斧头劈下去,只是陷进去,不会裂开。我劈了半天,垫头都震碎,也没劈开。锦看我劈不开,就来帮忙。但他的遭遇与我相同,使了劲,树根依然多几个斧头印而已。后来小舅实在看不下去,他拿过斧头去劈。作为业余劈柴工,我和锦劈不开情有可原。但小舅作为资深木匠,他的劈柴功夫甚是了得,依然奈何不了那块树根,就令我们意外了。后来我们想尽各种办法,从各个方向,使劲劈,也不知劈了多久,才终于劈开。劈完那块树根,已经没兴趣也没力气再劈一块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劈柴是昨天的事情。今天,我浑身肌肉酸痛地过了一天。

下午女人们忙着洗菜烧菜,炸油豆腐,在灶头前烧火。男人们则无聊地晃来晃去,难得的是居然没有赌博。小孩,却只有一个小孩,就是我侄女。我们这一辈的,七八个兄弟姐妹,都已长大成人,但还来不及生产下一代,只有我哥年纪比我们大很多,才遥遥领先地女儿也快上小学了。这唯一的小孩就成了大人们最好的玩具,虽然谈不上集万千宠爱,至少所有鞭炮都是她的。大年三十的这半天,就在这一些人的忙碌和一些人的无聊中度过了。祖孙四代,二十几口人,一间乡下的大房子,这就是过年,这才是过年。

晚饭很快摆上桌。喝酒的男人一桌,剩下的人一桌──男尊女卑是有的。喝酒的男人颇多,一桌坐不下,于是辈分高的有座位,辈分低的看酒量,酒量好的有座位,酒量差的去女桌。两个表弟邱文和张帆就只好坐到女桌上,喝酒的时候,先去酒缸里舀上一碗,再到我们桌边,从大到小地敬过来。邱文喝了一碗,张帆生性直爽,酒量虽然一般,还是喝了两碗,这两兄弟敬完酒,直接上楼睡觉去了。据说张帆睡着睡着鼻血就流了下来,对这事,小舅骂了大舅(张帆的爸爸),说作为父亲怎么能唆使自己儿子喝酒。小舅是这件事情上唯一激动的人,其余人,包括外婆姨娘等人,对张帆流鼻血的事都不置一词,也许他们跟我想的一样──这样才是过年,喝酒喝酒喝酒,吐了没关系,醉了没关系,流鼻血也没关系──喝酒喝酒喝酒。

后来,不知为何,说到扳手腕了。大家吵嚷着清理了一张桌子出来作为战场,谁要比就谁上,二十来人都围着看,太热闹了。居然,我战胜了以前从未战胜过的大舅和小姨夫。特别是大舅,他的左手几乎没遇见过对手,但在我面前,他坚持不到5秒钟。也许,身体上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快过去了?他们在渐渐老去了吧?又是一年,这么完美的一个过年,我们喝酒,扳手腕,从未有过的轻松的过年。即使,我们的上一辈,真的老去了。

小时候的过年,在我印象里,无论大人们多开心,我们都是有些压抑的。因为在家里,我们从来不能尽兴地玩。我妈最常说的一个词是:出格。只要我们稍微兴奋一些,她就会用这个词招呼我们。这个词像个闷棍,敲打我们,产生两个结果:一是我们在家里闷得要死,二是跑到外面就疯得要死。在野地里,我们才能尽兴玩耍。也许我并不是天生野地里的孩子,是老娘把我逼到了野地里。由于这个原因,昨晚的放肆,卸下所有的戒备后,毋须有惊惶的眼神,毋须担心另一双责备的眼神,让我尤觉轻松。这才是过年,这才是家,这才是一个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地方,这才是我从小渴求的家庭关系。在我自己都可以结婚生子的年纪,才感受到这种家庭的温暖,有点儿荒谬。一脸苦笑,满心欢喜。

悲欣自知。

近子夜,还下起了雪石子。看来,上天也要这个年三十更完美一些。

情诗

2010-02-14 15:19:14 2 留言 »

“你还没收到情诗吧,我来淫一首:啊,你就像是那高原上的雄鹰”

“呕一首情诗吧,像酒鬼那样爱酒,像警察那样爱小偷,像阳光那样爱雪,像烟火那样爱夜空,像夏草那样爱行走,像我那样爱你”

“情诗大比拼,要求,简单不直白,做作不肉麻,直指没人心”

Ants,ants,locust’s thigh

2010-02-13 03:12:48 还没留言,我来 »

在浦东机场上申嘉湖高速,横穿上海进浙江界,那段路开了四五十分钟,没有碰到一辆车。整条路像被我们包了下来,一部车开到头。

在宽阔的4.5车道(.5是指紧急停车带)上,在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在不明路况时,一个人开着车,开再快也追不到一辆车,开再慢也没人超过你,你会不会发慌?没人与你同路,你也不知去向何处,身处一反常态的荒凉,什么都与平时不同,你会不会觉得你已经离开人世?你会不会觉得你在以每小时120KM的速度冲向地狱?幸亏当时车上是四条大汗,幸亏此刻已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我已经不怕这话成为谶语。

申嘉湖高速上海段似乎是新开通的,导航仪上还没有路,所以光看导航仪的话,一路开来像飞在天上。新路的命名当然响应国家新政策,用了新规则,对于第一次走这条路的人,这倒也无所谓──反正是陌生路,不会与已知路名冲突。麻烦的是路边指示牌指示方式与旧路牌也有较大差别。看惯了老路牌,新路牌指示前方叉路去向的标志,极易被理解为正前方将要到达的地方,所以当我们向西开去时,路牌指示将要到达东海大桥,实在把我搞得一头雾水──东海大桥可是在正南方啊。直到后来路牌上更多地出现或左或右的地名,我才意识到人家一直用巨大的路牌说的只是叉路去向,而不是正路。

小时候看到蚂蚁成群结队往家搬东西,很讶异于它们整齐的队形。我总是在小男孩天生破坏欲的驱使下,在它们行进途中设上障碍,它们不像老鼠会钻个洞爬过去,也没有刘翔跨栏的神勇,所以顿时乱作一团,但很快他们又能神奇的找到绕过障碍的新路,重新编队,再次进入井井有条的工作状态。

我相信就算是沿用老路名和老路牌,在认路能力上司机们也不能与蚂蚁相比。但来了一堆不知所以的新路名和不好理解的新路牌后,司机们终于有机会与蚂蚁类比了,不过可比之处为乱作一团时的情形。这就叫只学坏的,不学好的。但我相信再过段时间,等司机们又熟悉了新路名和新路牌,还是能回到之前的状态──可问题是,花了大价钱改路名换路牌,还是不能解决迷路问题,那又何必呢?

其实是有必要的,这大过年的,手头多点钱总是好的,无论这钱将用来行贿、嫖妓、赌博、雇凶杀人、抽天价烟、开宝马车、盖小白宫、炒房地产、养二三四五奶……

Let me alone

2010-02-12 02:26:50 7 留言 »

似乎青春已经不再,二十左右的年龄最美,可以犯错,可以蹉跎,可以无聊,可以玩乐,可以堕落。

我却接近三十,也许悲哀过早,然而记忆力不如从前,注意力不易集中,思绪也好,办事也好,容易被打断,活力也只是偶尔迸发。

这种思绪最近常常来临,我想找到一种解释,对抗这些不良念头,给自己更多乐观,更多行动,像个真正的年轻人那样,活力四射。

有人说我天生乐观,有人知道我常在极大乐观与极大悲观间跳跃。

在隐忍的背后,有股涌动的力量,这力量,最终是好是坏,我还不知,不过现在是隐隐的破坏。对于生活中一切细小事物的触感,对于理想的贪念,对于未来的未知,对于不平静的内心,对于生活,对于人世,对于那个尚未被掌握的观念,这些混成一团的玩意儿,让我疲惫。

我想在伸懒腰时,身体无限伸展,渐渐稀薄,到无。

Life is a circle,but it’s never round.

2010-02-09 17:22:27 4 留言 »

我们不用回朔太久远的历史与原因,那样,我只好感谢生命,和赋予我生命的老爹老娘。

首先感谢赛赛──我们把关于这段记忆不太重要的排在前面──那天无意中说了一句:iPhone和iTouch就是打电话的差别,那还不如买个iTouch。我听见了。

然后感谢H,让我突然有了一点点闲钱。

接下来,要感谢那个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迷蒙散去,怅然若有所失。我想我可以给自己买个礼物,像城里人那样。我决定买个iTouch。于是稍作了解后,给SL打了电话,让他马上快递一个。

下面一个实质性的感谢,给surfchen。永远要感谢。他写了一个iPhone程序,叫听豆(TingDou),用来“浏览豆瓣音乐人及播放他们的音乐”。收到iTouch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安装听豆,随意翻看豆瓣音乐人摇滚分类的列表,就在靠前的某一页,我看见一个很熟悉的名字:布拉格(prague)

再隆重感谢洪涛。那时候,我们都还住五角场,同一个小区,同一排房子。某一天,ARK有个演出,是他一个朋友的乐队,他叫我同去。那次演出被我唠叨了很多次。五年以后,演出的海报还在我家横梁上贴着。那乐队就是布拉格。当时我在现场买了他们第一张专辑。然而他们在现场演奏的曲子,都在即将发行的第二张专辑里。所以我一直等着,见到洪涛,也总是向他打听布拉格第二张专辑的消息,他每次都用听不清的嗓音和迷离的眼神回答:不知道啊。这样的对话,重复了几年。后来从网上查到他们的一些消息,乐队5个成员分居5个城市,录音已经完成,但后期制作却遥遥无期。等待几年以后,我终于对布拉格失去信心。

所以当我在列表中看到布拉格时,几乎不为所动。我用了一秒钟时间将眼前的乐队名称与那支操蛋乐队prague划上等号,然后失望再次袭来──我猜想又只是第一张专辑的某些歌。当然点击、等待载入完成后,我惊喜地发现:是新歌。那么好吧,我将把时间看成一只蹦跳的袋鼠,那些腾空的漫长过程,我都视而不见,只有起跳与落地的两个点,与我相关。我站在大地上,看你们从演出起跳,终于看到你们落地。感谢你们,更感谢你们的音乐。

Life is a circle, but it’s never round.

这突如其来的雨呢?像椽子一样割裂阳光的雨。中午的阳光拍着我的脑袋叫醒我;在雨里我听着最熟悉的Nebula E0406,时间迅速像倒带一样回到5年前;此刻雨过天晴,在斜阳里我写着这篇博客。脑袋里,却全是那天的潮湿、旋转、低回……

在最后,感谢你,你是这段记忆里的最重要的一部分。

永远

2010-02-09 03:32:19 2 留言 »

年轻人喜欢说永远,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永远在一起。永远爱你。永远不喝酒。意愿与现实“永远”有差距。这也是他们被称为年轻人的原因。

稍年长的人拿永远调侃,他们说:永远不及格。永远慢一步。永远吃不到。永远完不成。永远睡不着。永远长不大。永远近视眼。永远喝醉。永远怕冷。永远吃屎。他们知道,永远没有永远。他们长大了。

他们还永远说着同一句话:给条活路行不行。

今天我们去“这儿”

2010-02-06 14:24:00 2 留言 »

今天是Bob Marley(一般翻译成鲍勃·马利,另一个创意性的翻译是波波妈)的诞辰纪念日。晚上,“这儿”吧会进行简单的纪念活动。啤酒、火炉、波比足球还有整晚的Bob Marley的音乐(不过我自己已经先放上了)。另外还将播放两部关于Bob Marley的演唱会。一部为:《One Love: The Bob Marley All-Star Tribute》 ,另一部为《Bob Marley1977年伦敦彩虹剧院演唱会》 。

下面是Bob Marley的简单介绍:

“他是一个天才。属于那种一代人中才可能出现一个的伟人。他开创了一种民间艺术,一种民间的形式。凭借他内在的神奇信念、诚挚的情感以及高超的技艺,将这种艺术形式成功地融入了世界艺术之中,并得到了大家的喜爱。”为所有人——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歌唱

Bob Marley(鲍勃·马利)是牙买加的民族英雄。他正直的品格、对理想的执着、和对牙买加以及世界流行音乐的贡献,使他站到了最伟大的音乐家的行列里。

Bob Marley1945年2月6日出生于牙买加,是英国海军白人军官和黑人女仆的儿子,作为混血儿的他从小在贫民窟里长大,在那的贫民窟中度过了他的童年。艰难的生活使他深知怎样做一个平凡人,所以即使他的音乐遍布全球,他也从不以明星自居。

1961年,Marley开始了他的演艺生涯,三年后(1964)他有了自己的The Wailers(哭泣者)乐队,他的音乐和热情很快赢得了牙买加音乐界的支持。不久,他的首张单曲唱片《我仍在哭泣》和《孤独是一种痛》连续几个月打入牙买加的排行榜,并对欧洲乐坛产生影响。1972年,Marley推出了专辑《点燃》(Catch A Fire)和《燃烧》(Burnin’),这引起当时评论界和艺术界的一致好评,也使他和他的乐队声誉更隆。1975年,Marley的世界巡演,更让他的音乐遍及全球,数百万的人都在为Marley的成功而欢呼。

1974年马利和他的乐队在英国巡回演出中第一次唱出了那首令整个世界陶醉的雷鬼音乐的经典之作《No Woman No Cry》(不,女人不要哭泣)。歌曲用最动人的旋律和只有雷鬼乐才有的哀惋而强烈的节奏打动了所有听过它的人,包括那些以前蔑视过雷鬼乐的人。马利和雷鬼一下子变成了最有人缘的乐手和音乐。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以前苦难的生活,在这首歌中马利唱道:“即便在更光辉的未来,你也不能忘掉过去。”于是,在1976年,马利决定在牙买加举行一场名为“微笑的牙买加”的个人音乐会。然而意外发生了。

1976年正是牙买加大选之年,全国人民党和牙买加工党这两个对立的政党为了获得大选胜利几乎使得牙买加分裂了。牙买加人民也分裂成了两派。暴力和犯罪充斥了整个国家。牙买加总理不得不对全国施行紧急状态法以控制国内局势。马利有很多歌因其对人民的不幸遭遇的关注和对现行政府的无能的抨击也被宣布为非法。而马利看到他深爱的祖国因为内部矛盾而痛苦挣扎,他深爱的人民因为暴力而自相残杀。一种责任感驱使他要为他的祖国和人民做点什么。怀着这样一个目的马利开始了准备他的“微笑的牙买加”个人音乐会。但在音乐会举行的前一天,当马利、丽塔和其他一些人在进行最后的排练的时候,五名枪手突然闯入,对他们疯狂扫射。幸运的是这次谋杀并没有成功,但马利和丽塔都负了伤。尽管如此,马利仍然在第二天举行了他的演唱会。事后,他们终于知道这次谋杀是牙买加工党的武装人员所为。

1981年5月11日,Marley死于癌症,年仅36岁。在短短的20年中,Marley和“哭泣者乐队”出版了多张专辑,象《点燃》和《燃烧》都是十分畅销的唱片,除此之外还包括歌唱他所敬仰的“拉斯特法理教”的音乐。1984年,他最后的专辑《传说》(Legend)发行。

Marley的一生是快乐的,他同时也把快乐带给了别人,牙买加人民为了纪念他,于1990年,将他的生日宣布为牙买加的一个节日。

1977年马利陆续推出了《Exodus》(出走埃及)、《Kaya》(日本榧树)两张专辑,都成为马利发行量最好的专辑。然而厄运仍然没有离开马利。他在一次足球比赛受伤后,脚指被发现有癌细胞,要做切除手术。但酷爱足球的马利没有同意。
在1978年,马利又回到了牙买加参加一场名为“一份爱,一份和平”(One Love, One Peace)的音乐会,那时的牙买加已经沦为一个暴力和犯罪的国家,你只要花上十元钱就可以雇佣一个杀手去杀人。马利此次回国,当然是为结束这种让他痛心的恐怖状况。于是,在这场演唱会上,他用自己的方式作出了伟大的事业。马利将牙买加总理曼利和他最大的政敌西加的手握在一起,高高举过了头顶。这一象征宽容和解的动作永远载入了牙买加的史册。

同年马利第一次来到他的祖居之地——埃塞俄比亚。一年后,马利把他在非洲的所有感受写在了新专辑《Survival》(幸存者)里。在这张博大而具有革命性的唱片中马利愤怒地对全世界的白人怒吼道:“你怎么还能悠然闲坐,对我说你满怀慈悲?因为我放眼望去,到处都有苦难的身影在徘徊。”接着他又在“Zimbabwe”(津巴布韦)中发出了战斗的檄文:“我们将不得不进行战斗,为了我们的权利而战斗。”当时还在为独立而战的津巴布韦斗士将这首歌当作他们的国歌。当他们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独立。马利作为唯一被邀请的外国艺术家参加了津巴布韦的独立庆典。在马利心中这是他一生中最辉煌和崇高的荣誉。

1980年马利开始了他最后一次欧洲巡回演唱会。这次演出轰动了整个欧洲。从柏林到巴塞罗那到米兰再到都柏林。马利所到之处任何乐队和歌手都无法与之抗衡。

1980年9月,马利在纽约中央公园散步时突然晕倒。他体内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接下来的住院治疗都没能使病情好转。在德国治疗的马利最后决定回到他的祖国牙买加。然而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在飞机飞到迈阿密的时候,他的病情开始恶化。1981年5月11日,鲍勃·马利在迈阿密的医院里永远离开了他深爱的牙买加、雷鬼乐和全世界的歌迷。年仅36岁。他最后写道:“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完成了工作,飞回了故乡。”

Bob Marley是成功地把牙买加音乐介绍给全世界认识的Reggae教父,获誉为“首位第三世界的流行巨星”实践了音乐无国界的理念。把Reggae带到流行音乐/摇滚音乐的领域;同时他也是一位人民英雄,拥有一颗伟大的心灵,以音乐来反映出牙买加社会的状况。

而这妞,她又太性感了

2010-01-29 02:57:30 2 留言 »

《午夜巴塞罗那》(Vicky Cristina Barcelona)的女主角之一克里斯蒂娜(Cristina),斯嘉丽·约翰逊饰演,英文名Scarlett Johansson,名字贼他妈难记。而这妞,她又太性感了。晚上看了她另一部片子《赛末点》(Match Point),印象尤为深刻。她还演过《迷失东京》(Lost in Translation),这个片子阴差阳错到现在还没看过,仅仅是因为有名就算了,曾经还有一个碟片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当然,肯定还在更多电影里看到过她。嗯,这妞太性感了。

《午夜巴塞罗那》和《赛末点》的导演都是伍迪·艾伦(Woody Allen),分别于08年、06年拍摄,相比起来,《赛末点》比《午夜巴塞罗那》要好很多。当然,斯嘉丽·约翰逊还是一样的性感,哇噢。伍迪·艾伦还导过很多其他片子,在豆瓣里一搜(链接就不给了,我懒得),共有5页,8分以上的片子不少。唉,我看过的电影太少了。

最近还在看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小说,估计很快就会把他已有中文版的小说看完。据我所知,伍迪·艾伦和保罗·奥斯特都跟纽约有缘。伍迪·艾伦出生、上学、初入社会都在纽约,早期拍的片子也选择纽约为背景。而保罗·奥斯特现在就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已经以纽约为背景写了几部反响很大的小说。我想,他们都热爱纽约。但由伍迪·艾伦联想倒保罗·奥斯特不是因为他们都爱纽约,而是因为他们笔下的故事,有很大的同质性──《赛末点》的编剧也是伍迪·艾伦──正是这个故事让我强烈地联想到保罗·奥斯特。即使从故事的合理性和可看性,对人性挖掘的深度上,伍迪·艾伦都稍有不及,但我就是联想到保罗·奥斯特了。有闲的人,去找保罗·奥斯特的小说看吧,绝对比金庸要好,好很多。

对了,保罗·奥斯特也做过编剧,导过电影,而且,反响也都不错。

扯了一个演员,一个导演,一个小说家。我的本意,只是觉得不管是斯嘉丽·约翰逊,还是Scarlett Johansson,这名字都他妈太难记了,而这妞,她又太性感了。我要记住她。

题外话:起先我觉得英文的人名可以不翻译。但想想又不对,既然英文人名不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呢?都不翻译的话,咱们要学习太多的外语了,至少要能分辨是什么语种,又能读得来发音,世界上有这么多种语言,我的想法实在太恐怖了,对不起祖国,对不起列祖列宗啊。但现在的人名翻译,虽然有一些标准(或者使用很多后的约定俗成),但不遵守的译者很多。如果译者是故意不遵守的,那我在这里,代表我自己,用生殖器问候他们的母亲。如果他们是没知识没文化而不知道遵守,那我还是,代表我自己,用生殖器问候他们的母亲──既然都能搞翻译了,就不会真的没知识没文化,你丫就是懒得查一查到底应该把那些洋名字翻成啥样的土名字。如果他们是啥都不懂就开始翻译,呃,那该怎么办?我真想不好了,我总不能代表全国人民用生殖器问候他们的母亲吧?这样代表下来,我岂不成了三个代表啦?我呸!

一觉醒来

2010-01-27 01:32:41 还没留言,我来 »

也许外面清风拂面──我知道今天是晴天──可是我总幻觉似的听到外面在下雨,就像那天晚上,我们三个醉鬼在街头四处游荡。凌晨2点左右,下起了小雨。是的,我还记得那天下雨了,说明我还没醉到失忆的程度。实际上我经常失忆,用酒精一次次抚慰自己辛勤工作了三十年的脑细胞,让他们好好睡个觉。在想像中,我掰开自己的脑袋,看到里面像波妞一样可爱的脑细胞,一群一群在我脑壳里游来游去,我对着她们微笑,看着她们,心怀无限爱意。然后手里不知怎么就多了一瓶红星二锅头,或者是五粮醇,或者是金六福,或者是竹叶青,或者是塔牌加饭,或者是会稽山花雕,或者是绝对伏特加,或者是杰克·丹尼,或者是索查龙舌兰,或者是智美,或者是维森,或者是加州乐事赤霞珠红葡萄酒,或者是来自门多萨不知什么庄园不知什么年份不知什么葡萄的葡萄酒……反正我手里突然就多了一瓶──酒,我依然深情地望着她们,我可爱的波妞,她们欢快地游来游去。我把酒瓶举起,瓶口搭在在脑袋的裂缝处,慢慢抬起瓶底,“哗……”,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你不用管这是白酒黄酒红酒还是其他颜色的什么什么酒,总之波妞们看见美酒从天而降,都争先恐后地聚拢过来。一开始还稍有矜持,后来就越来越放肆越来越无谓越来越兴奋,一口接一口。我越倒越快,她们也越喝越快,我的脑袋容积不大,可是一瓶酒倒完,酒还是没从脑袋里溢出。我的可爱的波妞们,像在酒里泡了一次畅快的温泉,然后白白的小肚子朝上,在酒精里安然睡去……只是第二天,当我醒来时,才发现,我忘了把脑袋重新合上,所以虽然老话说的是头痛欲裂,实际上是真的裂开了。

一觉醒来,偎在一大堆枕头、靠枕、毯子、衣服上,身上盖着两床被子,围巾还在为我脖子的温暖孜孜不倦地坚守在岗位上,膝盖弯曲着,伸在被子外,在脚边,电油酊绵延──绵延是个很浪漫的词──着温度,我心情灰暗,看着黑白的屋顶,灰色的墙,白色的灯光,这些冰冷的调调,本来应该坚毅而清晰,却在我醒来的那一刻混沌不堪。我无力地蜷缩起我的身体,把脑袋从枕头上挪下来。突然闻到了一股橙子的清香,我才想起有一盘切好了的橙子放在床头,伸手抓了一块,一股冰凉的力量沿着牙齿喉咙食道渐渐渗入到我体内,大约在到达胃部时,才被我的体温扑灭。然而就这一小撮冰凉的力量,把我唤醒了。毛主席说过,星星之火……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太过喜庆,不适合我此刻的心情。那么好吧,我自己来一段,可依然过于喜庆,过于调侃,过于无谓,过于温暖……即使我一开始就回到了那个醉酒的夜晚,如果冬夜,三个醉鬼……可是,我真不希望这么美好的夜晚,消耗在某部小说或者电影里。

你幻想有一天,能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一句对话,可以绵延几十小时。这让你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两个老头,他们天各一方,用写信的方式下棋,每下一步就给对方写一封信,这盘棋,他们绵延了一辈子。你想着这样的浪漫,同样能在你我之间。即使你不知道我身处何方,你也知道我还在,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可能正在睡觉,可能正在聊天,可能正在刷牙,可能正在洗澡,可能正在哭泣,可能正在大便,可能正在嘿咻,可能正在分娩,你听见了,就微笑,你知道了,这句话就落在你心里。然后在某一个随意或刻意的时刻,你继续我们的对话……你会觉得这事真他妈浪漫,你觉得无论是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还是六十岁,不管有没有七十岁,都一样浪漫,你完全不顾你说起我们时别人的眼光,他们在说你幼稚。你有这种端庄的从容,你的安详足以让一切乖戾的眼神驯服。

就这样,我们都老了。但绵延依然是个浪漫的词。

大伙儿都这么过

2010-01-26 19:21:36 9 留言 »

“一个人只要有胆识拒绝社会要他干的事情,他便可以过上自己意愿过的生活。目的何在?自由。自由的目的又何在?读书,写书,思考”──这是《布鲁克林的荒唐事》(The Brooklyn Follies)中的一句话,借一个人物之口道出梭罗的生存状态,实际上也可能是作者──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生存状态,当然!目前也是我的生存状态。

总能碰到许多自以为独特的人,实际上他们都可以找到很多很多前辈。不过这句论断是联想而来,并不是我自己的真实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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