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k


~>_<~ qwx:有点这个意思 ~>_<~ zik:一般般了,其实我们天... zrO jenny:很有情调啊。 @_@ zik:说起来也是,她狂野而... :-/ 夏草:我觉得佩内洛普·克鲁... :-| cana:哥天生比我幸福,我很... O_o cana:我不明白,或许哥是对... :-> cana:如果只能ring t... zrO cana:哥你是对的,但是这复... zik:能在这里看到这样的回... :-| cana:网络是不现实的。 ... zrO zik:好片子! :-) 看你妹:我们已经只能暂住在自... :D cana:哥你是对的,许多中国... :-| cana:能生存下来就好了,微...

Life is a circle,but it’s never round.

2010-02-09 17:22:27 还没留言,我来 »

我们不用回朔太久远的历史与原因,那样,我只好感谢生命,和赋予我生命的老爹老娘。

首先感谢赛赛──我们把关于这段记忆不太重要的排在前面──那天无意中说了一句:iPhone和iTouch就是打电话的差别,那还不如买个iTouch。我听见了。

然后感谢H,让我突然有了一点点闲钱。

接下来,要感谢那个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迷蒙散去,怅然若有所失。我想我可以给自己买个礼物,像城里人那样。我决定买个iTouch。于是稍作了解后,给SL打了电话,让他马上快递一个。

下面一个实质性的感谢,给surfchen。永远要感谢。他写了一个iPhone程序,叫听豆(TingDou),用来“浏览豆瓣音乐人及播放他们的音乐”。收到iTouch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安装听豆,随意翻看豆瓣音乐人摇滚分类的列表,就在靠前的某一页,我看见一个很熟悉的名字:布拉格(prague)

再隆重感谢洪涛。那时候,我们都还住五角场,同一个小区,同一排房子。某一天,ARK有个演出,是他一个朋友的乐队,他叫我同去。那次演出被我唠叨了很多次。五年以后,演出的海报还在我家横梁上贴着。那乐队就是布拉格。当时我在现场买了他们第一张专辑。然而他们在现场演奏的曲子,都在即将发行的第二张专辑里。所以我一直等着,见到洪涛,也总是向他打听布拉格第二张专辑的消息,他每次都用听不清的嗓音和迷离的眼神回答:不知道啊。这样的对话,重复了几年。后来从网上查到他们的一些消息,乐队5个成员分居5个城市,录音已经完成,但后期制作却遥遥无期。等待几年以后,我终于对布拉格失去信心。

所以当我在列表中看到布拉格时,几乎不为所动。我用了一秒钟时间将眼前的乐队名称与那支操蛋乐队prague划上等号,然后失望再次袭来──我猜想又只是第一张专辑的某些歌。当然点击、等待载入完成后,我惊喜地发现:是新歌。那么好吧,我将把时间看成一只蹦跳的袋鼠,那些腾空的漫长过程,我都视而不见,只有起跳与落地的两个点,与我相关。我站在大地上,看你们从演出起跳,终于看到你们落地。感谢你们,更感谢你们的音乐。

Life is a circle, but it’s never round.

这突如其来的雨呢?像椽子一样割裂阳光的雨。中午的阳光拍着我的脑袋叫醒我;在雨里我听着最熟悉的Nebula E0406,时间迅速像倒带一样回到5年前;此刻雨过天晴,在斜阳里我写着这篇博客。脑袋里,却全是那天的潮湿、旋转、低回……

在最后,感谢你,你是这段记忆里的最重要的一部分。

永远

2010-02-09 03:32:19 1 留言 »

年轻人喜欢说永远,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永远在一起。永远爱你。永远不喝酒。意愿与现实“永远”有差距。这也是他们被称为年轻人的原因。

稍年长的人拿永远调侃,他们说:永远不及格。永远慢一步。永远吃不到。永远完不成。永远睡不着。永远长不大。永远近视眼。永远喝醉。永远怕冷。永远吃屎。他们知道,永远没有永远。他们长大了。

他们还永远说着同一句话:给条活路行不行。

今天我们去“这儿”

2010-02-06 14:24:00 2 留言 »

今天是Bob Marley(一般翻译成鲍勃·马利,另一个创意性的翻译是波波妈)的诞辰纪念日。晚上,“这儿”吧会进行简单的纪念活动。啤酒、火炉、波比足球还有整晚的Bob Marley的音乐(不过我自己已经先放上了)。另外还将播放两部关于Bob Marley的演唱会。一部为:《One Love: The Bob Marley All-Star Tribute》 ,另一部为《Bob Marley1977年伦敦彩虹剧院演唱会》 。

下面是Bob Marley的简单介绍:

“他是一个天才。属于那种一代人中才可能出现一个的伟人。他开创了一种民间艺术,一种民间的形式。凭借他内在的神奇信念、诚挚的情感以及高超的技艺,将这种艺术形式成功地融入了世界艺术之中,并得到了大家的喜爱。”为所有人——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歌唱

Bob Marley(鲍勃·马利)是牙买加的民族英雄。他正直的品格、对理想的执着、和对牙买加以及世界流行音乐的贡献,使他站到了最伟大的音乐家的行列里。

Bob Marley1945年2月6日出生于牙买加,是英国海军白人军官和黑人女仆的儿子,作为混血儿的他从小在贫民窟里长大,在那的贫民窟中度过了他的童年。艰难的生活使他深知怎样做一个平凡人,所以即使他的音乐遍布全球,他也从不以明星自居。

1961年,Marley开始了他的演艺生涯,三年后(1964)他有了自己的The Wailers(哭泣者)乐队,他的音乐和热情很快赢得了牙买加音乐界的支持。不久,他的首张单曲唱片《我仍在哭泣》和《孤独是一种痛》连续几个月打入牙买加的排行榜,并对欧洲乐坛产生影响。1972年,Marley推出了专辑《点燃》(Catch A Fire)和《燃烧》(Burnin’),这引起当时评论界和艺术界的一致好评,也使他和他的乐队声誉更隆。1975年,Marley的世界巡演,更让他的音乐遍及全球,数百万的人都在为Marley的成功而欢呼。

1974年马利和他的乐队在英国巡回演出中第一次唱出了那首令整个世界陶醉的雷鬼音乐的经典之作《No Woman No Cry》(不,女人不要哭泣)。歌曲用最动人的旋律和只有雷鬼乐才有的哀惋而强烈的节奏打动了所有听过它的人,包括那些以前蔑视过雷鬼乐的人。马利和雷鬼一下子变成了最有人缘的乐手和音乐。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以前苦难的生活,在这首歌中马利唱道:“即便在更光辉的未来,你也不能忘掉过去。”于是,在1976年,马利决定在牙买加举行一场名为“微笑的牙买加”的个人音乐会。然而意外发生了。

1976年正是牙买加大选之年,全国人民党和牙买加工党这两个对立的政党为了获得大选胜利几乎使得牙买加分裂了。牙买加人民也分裂成了两派。暴力和犯罪充斥了整个国家。牙买加总理不得不对全国施行紧急状态法以控制国内局势。马利有很多歌因其对人民的不幸遭遇的关注和对现行政府的无能的抨击也被宣布为非法。而马利看到他深爱的祖国因为内部矛盾而痛苦挣扎,他深爱的人民因为暴力而自相残杀。一种责任感驱使他要为他的祖国和人民做点什么。怀着这样一个目的马利开始了准备他的“微笑的牙买加”个人音乐会。但在音乐会举行的前一天,当马利、丽塔和其他一些人在进行最后的排练的时候,五名枪手突然闯入,对他们疯狂扫射。幸运的是这次谋杀并没有成功,但马利和丽塔都负了伤。尽管如此,马利仍然在第二天举行了他的演唱会。事后,他们终于知道这次谋杀是牙买加工党的武装人员所为。

1981年5月11日,Marley死于癌症,年仅36岁。在短短的20年中,Marley和“哭泣者乐队”出版了多张专辑,象《点燃》和《燃烧》都是十分畅销的唱片,除此之外还包括歌唱他所敬仰的“拉斯特法理教”的音乐。1984年,他最后的专辑《传说》(Legend)发行。

Marley的一生是快乐的,他同时也把快乐带给了别人,牙买加人民为了纪念他,于1990年,将他的生日宣布为牙买加的一个节日。

1977年马利陆续推出了《Exodus》(出走埃及)、《Kaya》(日本榧树)两张专辑,都成为马利发行量最好的专辑。然而厄运仍然没有离开马利。他在一次足球比赛受伤后,脚指被发现有癌细胞,要做切除手术。但酷爱足球的马利没有同意。
在1978年,马利又回到了牙买加参加一场名为“一份爱,一份和平”(One Love, One Peace)的音乐会,那时的牙买加已经沦为一个暴力和犯罪的国家,你只要花上十元钱就可以雇佣一个杀手去杀人。马利此次回国,当然是为结束这种让他痛心的恐怖状况。于是,在这场演唱会上,他用自己的方式作出了伟大的事业。马利将牙买加总理曼利和他最大的政敌西加的手握在一起,高高举过了头顶。这一象征宽容和解的动作永远载入了牙买加的史册。

同年马利第一次来到他的祖居之地——埃塞俄比亚。一年后,马利把他在非洲的所有感受写在了新专辑《Survival》(幸存者)里。在这张博大而具有革命性的唱片中马利愤怒地对全世界的白人怒吼道:“你怎么还能悠然闲坐,对我说你满怀慈悲?因为我放眼望去,到处都有苦难的身影在徘徊。”接着他又在“Zimbabwe”(津巴布韦)中发出了战斗的檄文:“我们将不得不进行战斗,为了我们的权利而战斗。”当时还在为独立而战的津巴布韦斗士将这首歌当作他们的国歌。当他们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独立。马利作为唯一被邀请的外国艺术家参加了津巴布韦的独立庆典。在马利心中这是他一生中最辉煌和崇高的荣誉。

1980年马利开始了他最后一次欧洲巡回演唱会。这次演出轰动了整个欧洲。从柏林到巴塞罗那到米兰再到都柏林。马利所到之处任何乐队和歌手都无法与之抗衡。

1980年9月,马利在纽约中央公园散步时突然晕倒。他体内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接下来的住院治疗都没能使病情好转。在德国治疗的马利最后决定回到他的祖国牙买加。然而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在飞机飞到迈阿密的时候,他的病情开始恶化。1981年5月11日,鲍勃·马利在迈阿密的医院里永远离开了他深爱的牙买加、雷鬼乐和全世界的歌迷。年仅36岁。他最后写道:“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完成了工作,飞回了故乡。”

Bob Marley是成功地把牙买加音乐介绍给全世界认识的Reggae教父,获誉为“首位第三世界的流行巨星”实践了音乐无国界的理念。把Reggae带到流行音乐/摇滚音乐的领域;同时他也是一位人民英雄,拥有一颗伟大的心灵,以音乐来反映出牙买加社会的状况。

而这妞,她又太性感了

2010-01-29 02:57:30 2 留言 »

《午夜巴塞罗那》(Vicky Cristina Barcelona)的女主角之一克里斯蒂娜(Cristina),斯嘉丽·约翰逊饰演,英文名Scarlett Johansson,名字贼他妈难记。而这妞,她又太性感了。晚上看了她另一部片子《赛末点》(Match Point),印象尤为深刻。她还演过《迷失东京》(Lost in Translation),这个片子阴差阳错到现在还没看过,仅仅是因为有名就算了,曾经还有一个碟片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当然,肯定还在更多电影里看到过她。嗯,这妞太性感了。

《午夜巴塞罗那》和《赛末点》的导演都是伍迪·艾伦(Woody Allen),分别于08年、06年拍摄,相比起来,《赛末点》比《午夜巴塞罗那》要好很多。当然,斯嘉丽·约翰逊还是一样的性感,哇噢。伍迪·艾伦还导过很多其他片子,在豆瓣里一搜(链接就不给了,我懒得),共有5页,8分以上的片子不少。唉,我看过的电影太少了。

最近还在看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小说,估计很快就会把他已有中文版的小说看完。据我所知,伍迪·艾伦和保罗·奥斯特都跟纽约有缘。伍迪·艾伦出生、上学、初入社会都在纽约,早期拍的片子也选择纽约为背景。而保罗·奥斯特现在就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已经以纽约为背景写了几部反响很大的小说。我想,他们都热爱纽约。但由伍迪·艾伦联想倒保罗·奥斯特不是因为他们都爱纽约,而是因为他们笔下的故事,有很大的同质性──《赛末点》的编剧也是伍迪·艾伦──正是这个故事让我强烈地联想到保罗·奥斯特。即使从故事的合理性和可看性,对人性挖掘的深度上,伍迪·艾伦都稍有不及,但我就是联想到保罗·奥斯特了。有闲的人,去找保罗·奥斯特的小说看吧,绝对比金庸要好,好很多。

对了,保罗·奥斯特也做过编剧,导过电影,而且,反响也都不错。

扯了一个演员,一个导演,一个小说家。我的本意,只是觉得不管是斯嘉丽·约翰逊,还是Scarlett Johansson,这名字都他妈太难记了,而这妞,她又太性感了。我要记住她。

题外话:起先我觉得英文的人名可以不翻译。但想想又不对,既然英文人名不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呢?都不翻译的话,咱们要学习太多的外语了,至少要能分辨是什么语种,又能读得来发音,世界上有这么多种语言,我的想法实在太恐怖了,对不起祖国,对不起列祖列宗啊。但现在的人名翻译,虽然有一些标准(或者使用很多后的约定俗成),但不遵守的译者很多。如果译者是故意不遵守的,那我在这里,代表我自己,用生殖器问候他们的母亲。如果他们是没知识没文化而不知道遵守,那我还是,代表我自己,用生殖器问候他们的母亲──既然都能搞翻译了,就不会真的没知识没文化,你丫就是懒得查一查到底应该把那些洋名字翻成啥样的土名字。如果他们是啥都不懂就开始翻译,呃,那该怎么办?我真想不好了,我总不能代表全国人民用生殖器问候他们的母亲吧?这样代表下来,我岂不成了三个代表啦?我呸!

一觉醒来

2010-01-27 01:32:41 还没留言,我来 »

也许外面清风拂面──我知道今天是晴天──可是我总幻觉似的听到外面在下雨,就像那天晚上,我们三个醉鬼在街头四处游荡。凌晨2点左右,下起了小雨。是的,我还记得那天下雨了,说明我还没醉到失忆的程度。实际上我经常失忆,用酒精一次次抚慰自己辛勤工作了三十年的脑细胞,让他们好好睡个觉。在想像中,我掰开自己的脑袋,看到里面像波妞一样可爱的脑细胞,一群一群在我脑壳里游来游去,我对着她们微笑,看着她们,心怀无限爱意。然后手里不知怎么就多了一瓶红星二锅头,或者是五粮醇,或者是金六福,或者是竹叶青,或者是塔牌加饭,或者是会稽山花雕,或者是绝对伏特加,或者是杰克·丹尼,或者是索查龙舌兰,或者是智美,或者是维森,或者是加州乐事赤霞珠红葡萄酒,或者是来自门多萨不知什么庄园不知什么年份不知什么葡萄的葡萄酒……反正我手里突然就多了一瓶──酒,我依然深情地望着她们,我可爱的波妞,她们欢快地游来游去。我把酒瓶举起,瓶口搭在在脑袋的裂缝处,慢慢抬起瓶底,“哗……”,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你不用管这是白酒黄酒红酒还是其他颜色的什么什么酒,总之波妞们看见美酒从天而降,都争先恐后地聚拢过来。一开始还稍有矜持,后来就越来越放肆越来越无谓越来越兴奋,一口接一口。我越倒越快,她们也越喝越快,我的脑袋容积不大,可是一瓶酒倒完,酒还是没从脑袋里溢出。我的可爱的波妞们,像在酒里泡了一次畅快的温泉,然后白白的小肚子朝上,在酒精里安然睡去……只是第二天,当我醒来时,才发现,我忘了把脑袋重新合上,所以虽然老话说的是头痛欲裂,实际上是真的裂开了。

一觉醒来,偎在一大堆枕头、靠枕、毯子、衣服上,身上盖着两床被子,围巾还在为我脖子的温暖孜孜不倦地坚守在岗位上,膝盖弯曲着,伸在被子外,在脚边,电油酊绵延──绵延是个很浪漫的词──着温度,我心情灰暗,看着黑白的屋顶,灰色的墙,白色的灯光,这些冰冷的调调,本来应该坚毅而清晰,却在我醒来的那一刻混沌不堪。我无力地蜷缩起我的身体,把脑袋从枕头上挪下来。突然闻到了一股橙子的清香,我才想起有一盘切好了的橙子放在床头,伸手抓了一块,一股冰凉的力量沿着牙齿喉咙食道渐渐渗入到我体内,大约在到达胃部时,才被我的体温扑灭。然而就这一小撮冰凉的力量,把我唤醒了。毛主席说过,星星之火……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太过喜庆,不适合我此刻的心情。那么好吧,我自己来一段,可依然过于喜庆,过于调侃,过于无谓,过于温暖……即使我一开始就回到了那个醉酒的夜晚,如果冬夜,三个醉鬼……可是,我真不希望这么美好的夜晚,消耗在某部小说或者电影里。

你幻想有一天,能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一句对话,可以绵延几十小时。这让你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两个老头,他们天各一方,用写信的方式下棋,每下一步就给对方写一封信,这盘棋,他们绵延了一辈子。你想着这样的浪漫,同样能在你我之间。即使你不知道我身处何方,你也知道我还在,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可能正在睡觉,可能正在聊天,可能正在刷牙,可能正在洗澡,可能正在哭泣,可能正在大便,可能正在嘿咻,可能正在分娩,你听见了,就微笑,你知道了,这句话就落在你心里。然后在某一个随意或刻意的时刻,你继续我们的对话……你会觉得这事真他妈浪漫,你觉得无论是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还是六十岁,不管有没有七十岁,都一样浪漫,你完全不顾你说起我们时别人的眼光,他们在说你幼稚。你有这种端庄的从容,你的安详足以让一切乖戾的眼神驯服。

就这样,我们都老了。但绵延依然是个浪漫的词。

大伙儿都这么过

2010-01-26 19:21:36 2 留言 »

“一个人只要有胆识拒绝社会要他干的事情,他便可以过上自己意愿过的生活。目的何在?自由。自由的目的又何在?读书,写书,思考”──这是《布鲁克林的荒唐事》(The Brooklyn Follies)中的一句话,借一个人物之口道出梭罗的生存状态,实际上也可能是作者──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生存状态,当然!目前也是我的生存状态。

总能碰到许多自以为独特的人,实际上他们都可以找到很多很多前辈。不过这句论断是联想而来,并不是我自己的真实境况!

极度悲哀

2010-01-14 04:36:03 7 留言 »

我们的社会就是关于堕落社会成语的示范地,闭关锁国,卖官鬻爵,官商勾结,礼坏乐崩,民风不古,官腐民败……所有贬义成语中说的,今天都经历着。

由于这些坏的经历,我倒第一次知道了,我们小时候的教育多么正确。

互联网在越来越快地变成一张渔网,网口在渐渐缩小,我们正是被兜住的那些鱼,极度悲哀。

我们的祖国真的那么脆弱吗?我们连中国化都不怕,还怕西化吗?

上天给我一张嘴巴,是让我有说话的权利,即使我说的是鸡-巴-屌-屁-股-肛-门-屁-眼-乳-房-奶-子-肏-屄,可是……可是……我现在只能说XX,X,XX,XX,XX,XX,XX,XX。我XX你的OO,好吗?你不想听吗?我也不爱说,但我想要能说的权利。

看着我们伟大祖先历经千年传承下来的词语中间都加上了杠,你不觉得是我们的伟大祖国被我们的贱屄领袖们肏了,强奸了,鸡奸了,轮奸了吗?这不是数典忘祖吗?又一个成语活过来了。

妈妈让我从小立志要当官,当我长大了,看到的却是当官的人只是想肏什么就肏什么。妈妈,你想让我成为一个肏犯吗?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还真看到一片漆黑。

上天给我一双手,是让我想敲什么网址就敲什么网址,可是肏犯说你会变坏的,你会堕落的。可是我再坏再堕落会比你们坏吗?会比你们堕落吗?

上天给我一双手,是让我就算敲错网址时,打开的也是“404,您访问的网站不存在”,可是肏犯们说,跳吧,我们有114。唉,一不小心我被肏了。

好久没打开网易新闻,今天打开一看,big brother又消灭了若干黄网,手机里有黄色视频的人又被抓了几个,满目繁荣昌盛啊。在很很很很底下一个角落,写着谷歌可能退出中国。我突然觉得胆战心惊,似乎看到了那些新闻条目背后正被关押的人民,正在倒塌的危房,正在失学的儿童,正在被打的无辜者,正在被检查的身份证,正在放进口袋的人民币,正在打人的城管,正在掀摊的城管,正在逃跑的贪官,正在嫖妓的贪官,正在贪污的贪官,正在挨冻的穷人,这些,不是正在流淌的鲜血吗?

就算发明了高压水枪,冲锋枪,机关枪,坦克车,直升机,战斗机,轰炸机,你还是只有一支软扑扑永远直不起来的小鸡鸡,不是吗?就算发明了催泪弹,弹道导弹,巡航导弹,原子弹,氢弹,中子弹,你还是只有两颗冷冰冰永远热不起来的屌蛋,不是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还是不变的,不是吗?

躲进小楼成何统?无论春夏与秋冬。

我不想很黄很暴力,更不想很傻很天真。

妈妈,你为什么,要让我,生而不自由?

重见天日

2010-01-08 19:38:42 4 留言 »

我得花点时间想明白这是种什么生存状态。

几句好玩和不好玩的话

2009-08-31 20:33:48 还没留言,我来 »

操你妈B,人人有责。

只要给钱,叫老子干谁都可以。

无意中把奥运会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倒着一念,竟然是=想摸个一筒,就是个一筒。麻将国粹无处不在啊。

城市

2009-08-31 13:48:38 还没留言,我来 »

其实城市里的时间也并不那么值钱,城市里赚的钱更买不来时间。

还和上次同样时间起床,结果到公司要晚了整整一小时。

沪朱高速快线从高速出来以后就谈不上快线了,在高架上堵着,高确实挺高,但一点不快,慢悠悠摇着走,睡觉还是挺舒服。

到公司一共要坐三趟车,其中一趟是地铁,今天连地铁都堵车了。说得跟天方夜谭似的。可到公司一说,有同事居然也碰到过地铁堵车,不过情况比较特殊,是有人跳轨自杀。今天没人自杀,可还是堵车了,从地铁自身的运营规律来说,我碰到的情况更离谱。

走入地铁口的时候,碰到一个小姑娘,拎着一个大包一个大箱,很吃力地往下走。我走过她身边时,询问她是不是要帮忙,她说不用不用。我就走了。刚下过一些小雨,楼梯比较滑,我差点摔倒。在候车处等了5分钟,车还没来,那小姑娘来了。

在农村里,只要不是仇人,碰到别人需要帮忙,都会去帮,人也乐意接受别人的帮忙。不过城市里要谨慎的多。让人变得更谨慎,这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一种?

野狗,北京一夜

2009-08-28 18:58:21 1 留言 »

站在18楼的阳台上,关上门,给打架受伤的手抹红花油。有个姑娘从门口走过,看着我。我突然从她的眼里看到一条狗,躲在角落里,舔舐与其他野狗战斗留下的伤口。这个形象让我欣慰。

我骄傲于从泥土中长大的经历,更庆幸没有在钢筋水泥里完全失去自我。我无法像一只圈鸡那样生活,注定下一辈子蛋,下不了蛋就宰了。不自由,毋宁死。

前天,七夕,H要请我们去红辣椒吃饭,结果到了那里,排着长长的等位的队伍。那是些等待喂食的笼中鸟。城市真的让生活更美好了吗?同一个世界,真的只有同一个梦想吗?那些不同梦想的人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吗?

谢谢爸爸妈妈,让我走回野地的每一小步,都特别有成就感。

北京的最后一夜,吃完晚饭,老李送小胖回家,我和林表弟散步去学校。

我说我明天就回去了,这次别翻墙了,从门口走吧,好歹来了这么久,也走一回门。

从南门进去,赫然就是1号楼,我指着330的窗户对林表弟说:“看到没,那个亮着灯的窗户,就是你哥当年战斗的地方。”1号楼已经多年没住人了,但我确实看见330亮着灯,走到洗衣房的门口往上看,还看到牙签蹲在床上盯着显示器,丫不在打游戏,就是在看片。我不知道林表弟看到没有。

走过11号楼前,突然想起学长们砸车的事情。据说是98年,已经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大四的学长们和一辆丰田车(?)起了冲突,车里的人很嚣张,大四的学长们和他们相持很久,还只是相持。当时围观的人已经层层迭迭,一个大二的学长以排山倒海之势拨开人群,走到车前,一板砖拍碎了车窗。这行为点燃了群情,接下来的情节便如水银泻地般流畅,大家齐心协力砸烂汽车,并让车倒转180度,仰躺在路边。据说本来还想把车烧了,结果校长喊着“同学们,冷静!同学们,冷静!”出现,终于平息了事态。

还有一个插曲,当时近5月35日青年节纪念日,当局正对各大学积极而谨慎的防备。听说北理学生情绪比较激动,立马派了解放军前来镇压。结果到了现场,发现只是大四学生砸车庆祝毕业,就拍拍屁股走人,并留了句话:不就是砸个车么,没事。

走到中教,看到一对情侣坐在门口,我就上前询问,哥们,要不要来打一架。姑娘说你神经病,我就走开了。结果还没走远,那哥们追了上来,问我们是不是喝多了,要不要叫保安来送我们回去。我说叫你妈B保安,打不打吧,不打就滚。他就走了,那哥们高我一头,我想我打不过他。后来在中教门前草地上看到两哥们坐着聊天,也许他们是在谈人生理想断背山。我走过去在他们边上坐下,恳求他们:哥们,打一架吧?那哥们说,晚了,我们回去了,你们自己玩吧,对不起。边说边站起来,拉上同伴走了。

被迫无奈,我们只好对打,说好了可以打脸。打了十来分钟就累得趴下,躺了会儿,想起来开打前眼镜随便一扔,不知掉在哪里,就在地上爬着找。

像两条找食的野狗。

找了会儿,保安来了,让我们离开中心花园,这是一直以来的传统项目,中心花园到晚上十二点,就会清人。可是我们还没找到眼镜。我开始想象第二天在北京机场像条瞎狗一样到处乱撞,林表弟就在草地边上找到了眼镜。

回到家发现我的手肿了,嘴唇破了。林表弟的手肿得更厉害,像个大馒头,嘴唇也破了,眼角也破了,胸口是一条条的紫痕。

我在18楼的墙角,像条野狗一样,舔舐完伤口,给林表弟发了个消息。他回我说,他现在是半个熊猫,驾校的老师以为他是流氓,都不敢说他。

无题

2009-08-24 13:54:08 5 留言 »

曾经在遥远的西南边陲

有个美丽的姑娘

她的名字叫爱情

她生活恬淡

她不需要一个男孩的追随

他的名字叫懵懂

在一个炽热的夏天,她去了遥远的南方

那里生活着一种动物

他的名字叫残忍

南方潮湿粘稠

爱情在残忍里开始她的生活,甜蜜而欢畅

然而啊,爱情是残忍的

她的生活渐渐凄苦

又在一个炽热的夏天,她去了遥远的北方

那里生活着一种动物

他的名字叫救赎

北方气候清朗

爱情在救赎里继续她的生活,暗涌的悲喜

可是啊,爱情不能够救赎

她的生活难有欢乐

我美丽的姑娘啊,你的名字叫爱情

可爱情啊,你是什么

可爱情啊,你要什么

散步

2009-08-18 01:52:55 4 留言 »

长城归来后小腿肚子一直硬邦邦,两天了,居然还没缓过来。膝盖倒没问题了,也许以后要戒篮球。我喜欢上篮,上篮的落地脚都是左脚,左脚的膝盖已经承受不住经年的重压,重压之下必有反抗,反抗的结果就是最后一段长城(古北口蟠龙山)是拄着拐杖走下来的。

出发前一天晚上,林同学还突发奇想说去泰山。幸而第二天丫意识到去泰山比长城更累,遂从了我,去长城。经过前面的调研和论证,我们的目标是金山岭和古北口两段长城,中间要绕过一个军事禁区。

最终决定去长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丫还记错了火车时间。网上查了是下午4点多,但他记得是3点多,他更相信自己的记忆,我们就匆匆忙忙去超市买了10听啤酒,一只烤鸡,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下酒菜,这些是我们的中饭,也是下午四个小时火车上的high品。

坐公车去的北京北站,等公车的时候,遇见一个美女。那姑娘身材娇小,凹凸有致,脸庞白皙,略施粉黛,回眸一笑,令老夫甚为动容。十年修得同车坐。我上辈子的修为尚不够,大概只有五年,所以只有在车站上邂逅的缘分。她等了很久车没来,我等了很久,车终于来了。等车的时间,有五年修为。

我们到北京北站是3点多。车票确实,是4点多。枯坐无意,我们便把候车厅当火车,在里面吃喝起来。坐在我们对面的一个姑娘,端庄的衣着,手捧一本《女子世界》之类的杂志,却总是拿那双大而无当的描过眼线的眼睛,瞟我们。我知道她想喝我们的啤酒,吃我们的烤鸡,可是没门。

边上一直有三个女人在和车站工作人员理论,不知所云。

———————姑娘般美丽的分割线———————

今天晚上做了两菜一汤,结果吃不掉,酒也就一人消灭两个。饭后水果是被冰箱容积所迫的1/4个西瓜。终于吃撑了。

外面很凉快,风不大不小,树叶飒飒作响。我决定出去散步。

硬邦邦的小腿肚子,可能也是因为没有运动的原因。

可是太晚了,我不太想去学校。更何况,昨天晚上从小胖家回来,骑着车在学校逛了一会儿,我决定让自己厌倦学校。于是从今天开始,我便厌倦了学校。学校里的一切都过于沉重,食堂,大路,球场,宿舍楼,小卖部,饭馆,健身器材,长凳,小路,花园,墙角,自习室,凉亭,柿子树,假山,都他妈的充斥着记忆,那些被翻出来讲了无数遍和从来未曾提起但深深记着的和那些我已经忘却别人还记着的所有的这些好好坏坏悲悲喜喜深深浅浅的记忆,我终于厌倦了。昨天晚上,路过学校,就是为了厌倦学校。昨天晚上,幸亏老李没有和我同回,否则便没这缘分。

在小区里逛了一圈,走得还不够,就走到路上。魏公村路,红颜祸水。为了那个槐树下翩翩起舞的姑娘,差点葬身车轮下的地方。路边的酒吧还开着,几年来,一直不温不火。七月七日晴,魔岩,Angel,七月半,茵豪,亮着眸子列队欢迎我的经过,一个看客。走过茵豪,便是一家餐馆了。酒吧到了尽头,突然便意汹涌,我便被憋回了家。

开门时,我是多么害怕文静或者林同学,还他妈呆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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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的时间并不漫长,火车提前40分钟检票。由于是短途列车,才八节车厢。旅客,还坐不满两节。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北站内居然还有一个文物,就是老北站的主楼,据说已有百年历史。这楼黄墙红瓦,古朴大方,比新盖的三孔坟洞式的新大楼要美得多。我走近想拍照,结果从文物里开车一辆巡逻车,车上坐着四个中年男人,阻止我拍照。我只好转过身去,其实,身后这黄头绿皮的火车,也快成文物了。

刚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老北京北站的图片还是比比皆是的。那他们又何必呢?

和林同学结伴出游是很快乐的事情,很简单的事情就可以很开心。比如看到对面月台上列队走过几个和谐号的列车员;比如我们在车厢里抽烟被乘警发现,可车厢里几乎就我们两人,我们的烟还是被强迫扔了;比如我们一开始觉得光膀子是不是不够文明不够有素质,转眼就发现列车员光着膀子走了过去;比如我们觉得剩下的啤酒不够路上喝,再买了两瓶;比如我们将所有吃喝的东西满满堆了一台子,看着它们得意的大笑;比如火车出了城区,掠过一片并不大的玉米地;比如我唱了一句根本不在调上的“有时爱情徒有虚名”;比如点点点,省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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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的时候,厨房的纱窗打开了。一直忘了关。我决定抹上一身的风油精,睡觉。

罐头里的精灵

2009-08-13 10:20:06 还没留言,我来 »

我们喜欢泡着脚,并排坐在小溪边,啥也不做,就是唱歌。

一个短片,《罐头里的精灵》。

跪下,爷,爷爷

2009-08-11 15:52:34 还没留言,我来 »

初中放学,我从学校出来。门口聚众斗殴,胜负已分。

打胜的一帮,黄毛是头,二班的,个不高,打架狠。打输的我不认识,躺在黄毛脚下的那人大概是他们的头,身上都是土,还有点血迹。

黄毛说:“跪下,爷,爷爷……”

围观的群众就笑了。

大家知道,他想说“跪下,爷爷喊来”,意思是“跪下,叫爷爷”。但黄毛口吃,语速慢,来不及“喊”,大家就笑了场。

黄毛被笑火了,抬脚踢向打败者的卵。一脚命中,二脚踢在大腿内侧,三脚就踢在大腿外侧了。不是他踢不准,是被踢对象在动。移动靶总是难打一些。

其实黄毛的话有语病,打败者已经躺在地上,他应该说“跪起来”。但说“跪起来”不够气势,所以他按照惯例,说“跪下”,结果就犯了严重的方向性错误。可见作为胜利者,学好语文尤其重要,藉此可以优雅而准确地发号施令,侮辱失败者。

我们要从这件事上学到三点:

第一,不说普通话就不能口吃。

第二,要打得准移动靶,不管是踢别人的卵,还是强奸。

第三,要学好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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